珠海新政: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可“带押过户”
日期:2024-03-22 来源:原创/投稿/转载 浏览次数:179
3月22日,珠海《关于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模式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发布,正式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模式,并明确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。
据了解,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“带押过户”模式是指在卖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,交易住房尚在抵押的情况下,买方购房申请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通过借新贷、办理过户、再次抵押权后结清旧贷款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,实现不动产登记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办理流程,包括贷款受理、贷款审批、带押过户、放贷审核、贷款发放、结清旧贷。在结清旧贷环节,买方的购房贷款资金优先用于结清卖方旧贷款,卖方贷款银行办理旧贷款提前结清手续后,剩余款项划入卖方指定收款账户,并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。
《通知》还提出要求,各相关部门要强化风险管控,优化办理流程,受托银行须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备,方能办理住房公积金“带押过户”贷款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