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4+4”这件事有网友说它像察举制。
关于“4 + 4”这件事,有网友说它像察举制,颇有讽刺历史倒车的意味。但其实这么骂协和,不仅骂得太轻、太浮于表面,而且骂错了方向。
从近代到当代,很多教育模式都是美国先推行的,自清朝起,我国后面的教育体系就在向欧美学习。就像我,申请过新南威尔士大学(UNSW)的硕士以及加州伯克利的博士,因为缺少人脉帮衬,所以没申请成功。“4 + 4”这套模式,国内确实是向国外学的。不过,我讲这些可不是为协和开脱。问题的关键在于,协和在落地环节出现了严重错误,甚至可以说执行权发生了偏差。
这种偏差体现在诸多细节上,并非只是“松进松出”。以欧美的“4 + 4”为例,很多名校的“4 + 4”机会,基本是为有权有势的犹太家族设定的。在他们那,快乐教育针对平民,精英教育才是特权阶层的专属。
就算能借到钱上学,后续助学贷款的利息他们也还不起。所以普通家庭的孩子根本不在乎谁去读“4 + 4”。并且,美国的入学要求是本科专业与医学较为接近,比如绝大多数参与“4 + 4”的学生,之前学的是生物科学、生命科学这类专业,学经济学这种毫不相关专业的学生占比不到5%。这样一来,很多美国普通老百姓就被劝退了,也就没人在意到底谁在上“4 + 4”。
而协和在推行“4 + 4”时,没学到精华,全学了糟粕。最后入学的不少是有特殊关系的人,而且存在诸多问题:
要是把这四个条件的标准都提高,大家可能就没什么意见了。比如说,要是一年学费高达300万,那其他学医学“5 + 3 + 3”模式的学生就会觉得自己至少给家里省钱了。
所以,问题核心就出在这四个执行点上。有人说察举制不行,但推荐制度在当代硕博教育里是常用且效果不错的制度,关键是资格审核必须要特别严格才行。我觉得有必要把前面这些逻辑问题讲清楚,不能粗心地规避最该讨论的执行层面细节,却只关注表面形式,还关注错了。我说清楚了吗?